兩部門通知指出,衛生規范是食品生產的*基本條件和衛生要求,是對食品**法提出的食品生產過程、廠房布局、設備設施、人員衛生等要求的細化和分解,也是生產企業保證食品**的重要手段。衛生規范將于2014年6月1日起強制實施。
通知指出,各地要督促食品生產企業開展3方面自查:
一是對照衛生規范中有關選址、廠區環境、廠房和車間、設施與設備、衛生管理等方面要求,制定防止污染的措施,避免食品生產中發生交叉污染,避免環境給食品生產帶來的潛在污染風險。
二是對照衛生規范中有關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**控制、生產過程的關鍵控制、出廠檢驗、食品的貯存和運輸等方面要求,建立對保證食品**具有顯著意義的關鍵控制環節的監控制度,防范系統性風險發生。
三是食品生產企業要**落實衛生規范中有關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及相應考核標準的建立、產品召回管理、培訓和記錄、文件管理等方面要求,確保食品從業人員嚴格按照制度開展生產,保持相應的記錄和文件完整可查,確保對產品從原料采購到產品銷售的所有環節都可進行有效追溯。
兩部門要求,食品生產企業要在衛生規范正式實施前完成**整改,并形成整改報告,報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。
通知還要求,各地要積極開展衛生規范的學習和培訓工作,培訓工作要覆蓋食品生產企業所有從業人員和各級食品監管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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